近日,有人在网上发布了湖北大冶聚龙高中的13条校规,其中第3条规定,“上课期间有学生睡觉,按睡觉人数,每人次扣老师5元钱”。不少人质疑,照此逻辑,如果老师在会场上打瞌睡,是否要罚台上的领导。
一项规定的出台,单位要与员工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一个只有惩罚、没有奖励的校规,公平性从何而来?
此规定虽被冠以“课堂管理”的名号,却通篇充斥着“罚”味,是典型的“以罚代管”,折射出人性化缺失的“权力任性”。校规沦为“笑规”,有悖学校教书育人的宗旨,亟须叫停。
教育的本质是爱,教师应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学校应成为教师的“娘家人”,而非居高临下的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