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温洪路为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叶祖沛为沧县审计局局长;
刘洪波为沧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杜桂娥为沧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齐洪旺的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温洪路的沧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魏明的沧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刘洪波的沧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马洪彦为沧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学文为沧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于明的沧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兰振明的沧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卢文峰为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许光耀的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