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
第07版:07

离婚3年后,女子发现前夫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盐山法院:应依法分割涉案房产

本报讯(通讯员 刘忠晓 弋明玉 记者 唐慧)离婚3年后,盐山一女子发现离婚时有未分割的财产,遂将前夫告上法庭。盐山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依法分割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女子何某与前夫张某离婚3年后,意外发现离婚前,张某瞒着她曾购买了一套房产。两人离婚时,并未对这处房产进行分割。为此,她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张某认为,何某的要求已超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何某的诉求。

盐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产是张某在与何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且张某没有拿出证据证明房产是他的个人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法院审查证实后,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本案中,虽然何某与张某已离婚超过3年,但是法院经审查证实涉案房屋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未涉及,故法院支持何某的诉求。

近日,盐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支持何某的诉求,依法分割涉案房产。

2024-11-19 盐山法院:应依法分割涉案房产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46470.html 1 离婚3年后,女子发现前夫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