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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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抚养费“自理” 男方竟然“毁约”

孟村法官调解化解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刘黎明 张丽娟 记者 唐慧)近日,孟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抚养费纠纷案。法官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就抚养费一事达成和解。

8年前,孟村女子李某与男子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去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写明:婚生子由张某抚养,随同张某生活,李某不承担孩子抚养费用。同时,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李某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两人离婚后不久,张某便以收入有限、承担儿子抚养费困难为由,多次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均遭到李某拒绝。今年6月,张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孩子的名义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从今年5月起,每月支付孩子400元抚养费。

孟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魏岩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其间,李某与张某互不相让,多次调解均未成功。

法官在详细了解李某和张某的婚前婚后情况后,发现李某与张某离婚前,孩子每年固定参加兴趣班,学费大约1.7万元。这笔费用两人一起负担。两人离婚后,这部分费用全由张某一人负担。目前,孩子除了固定的兴趣班、医疗花费以及日常教育外,没有其他额外大额开销。

在调查过程中,法官发现李某和张某都十分疼爱孩子。据此,法官从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着手,加大了对两人的调解力度。经过不懈努力,法官终于促使两人达成和解。李某答应每年给付孩子抚养费5000元,并当场将5000元给付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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