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宁宁 何佳玲 记者 崔永浩)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房产买卖纠纷案,帮原告要回60万元尾款。
2023年年底,李强(化名)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挂牌对外出售。很快,买方刘伟(化名)找到李强,希望购买其挂牌出售的房屋。
两人见面后发现,他们竟是老友。基于以往的信任和互相之间的了解,双方很快签署了买卖合同,约定了房屋总价款、首付款金额及剩余款项的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等事项。
刘伟向李强支付首付款后,李强出于信任,没等收齐房屋总价款,便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了刘伟。
办结过户手续后,刘伟曾多次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却因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审批通过。
约定付尾款的时间到了,刘伟没有依约向李强支付尾款。后来,李强多次向刘伟讨要,刘伟均以贷款没办下来为由推脱。多次讨要无果,李强无奈将刘伟告上了法庭。
东光县人民法院南霞口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委托人民调解员侯文静对此案展开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始末。
为了更好地解决矛盾,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面对面沟通帮他们解决矛盾,消除误解。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并就还款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几天后,刘伟向李强付清了剩余房款。李强当天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