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庞维双)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稳定,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5,优良天数227天,重污染天数14天。
2023年,全市18个国省考断面(国家和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再次实现全面“消Ⅴ”,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较2022年提高5.6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杨埕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为优。近岸海域方面,5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水质保持优良,8条重点入海河流水质全部达标。
2023年,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分贝,夜间为53.2分贝,评价等级为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夜间为44.5分贝,评价结果为较好;居民和文教区、居民和商业混合区、工业区、交通干线区4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7.5%,夜间达标率为80.0%。
2023年,我市围绕大气、水、危险废物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17394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125个,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15件。同时,开展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受理查处,2023年共处理信访举报件1099件,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