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何佳玲 李东泽 记者 崔永浩)东光夫妻俩为离婚闹上法庭,两人竟然都不想抚养孩子。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不支持原告离婚诉讼请求。
女子张某与男子张某某结婚后,生下一名女孩,如今已经5周岁了。张某身患疾病,需要经常住院治疗,对此,张某某不愿出钱给张某看病,经常用冷暴力的方式处理。再加上抚养孩子等问题,两人之间逐渐产生分歧,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2024年,张某向东光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前调解期间,张某某同意离婚。然而,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两人却一致表示孩子患有疾病,不愿意抚养。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始终没有就抚养孩子的问题作出让步。
法官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孩子,还相互推诿,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如果强行判决孩子归某一方抚养,抚养的一方极可能不会尽心尽力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据此,东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不支持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