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5月28日,运河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小王庄镇北陈屯村土地0.3060公顷(合4.59亩),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