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
自2023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6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10元燃油附加费。机票燃油附加费相较于调整前分别降低了10元和20元。
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航油价格波动风险,航空公司在规定范围内可自主确定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