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
寇炳谦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兰铁宁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盖俊杰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正处)职务。
二、任命:
邵长增为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决定免去:
薛青松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丁润环的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时金青的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林怀仁的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张 强的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四、决定任命:
吴建军为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孙西让为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强为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金台为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主任。
五、免去:
赵俊杰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荣华平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婧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任命:
庞丽敏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