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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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一女子离婚后欠前夫钱不还

法官讲“情”促双方和解

本报讯 (通讯员 吕景新 张利娜 记者 张楠)近日,海兴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由离婚引起的执行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男子小刚(化名)与女子小芳(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2011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次年生下一子。

由于婚前接触较少,相互间缺乏必要的了解,也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两人结婚后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另外,小刚因工作原因常年不在家,小芳独自照顾孩子,也使双方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双方感情破裂,闹得对簿公堂。

海兴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小芳给付小刚各项费用共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小芳始终不履行给付义务,小刚为此向海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小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小芳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她的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了解到,双方有很多的财产还没有分割,遂按照生效判决对双方财产进行了梳理。

经核算,被执行人小芳还需偿还小刚6万余元。小芳离婚后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生活,微薄的工资也仅够母子日常开销,无法正常履行偿还义务。案件至此陷入僵局。

今年8月的一天,小刚向海兴县人民法院提供了小芳的住所信息。考虑到小芳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

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寻求最佳的解决方式。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下,小刚体谅小芳独自生活的不易。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小芳于今年8月25日偿还小刚2万元;今年10月25日偿还1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每月25日之前偿还500元。

至此,这起离婚引发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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