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
近日,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发布通告,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自9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入盐山县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道路行驶;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盐山县县城主城区内通行。
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车辆,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