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锦房地产公司
近日,沧州市和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沧州市和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世界·书香新苑工地进行土方回填作业,工地北区西北处两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被塑料袋罩住,导致自动监测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决定对沧州市和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