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贾宏晔 记者 唐慧)近日,海兴一名男子醉驾被海兴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月15日晚上8点半,海兴交警大队民警在S284省道张庄村村口附近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
民警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面色红润,车内时不时飘出一股酒味儿。民警当场对刘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当天刘某家建水池,请了一些朋友来帮忙。他为感谢大家,请大家去饭店吃饭。酒足饭饱后,他心存侥幸,以为回家的路上不会遇到检查,便驾车上路。结果他刚开出不远,就被民警查获。
刘某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追悔莫及。面对交警的批评教育,他表示以后将谨记于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