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近日,河北省交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表示,5月1日起,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处罚。
对中小学生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进行持续整治。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发动学校组织老师或招募志愿者在校园周边进行巡查,防范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