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代苗苗 通讯员 孙红辉)近日,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信息、案件查处等指标信息,将沧县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纳入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
目前,该“红黑榜”已发布了3期,共有19个生产经营主体因环境干净卫生、厨房操作流程规范、证照悬挂规范、索证索票齐全等登上“红榜”。因灶台油污严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进货台账记录不完善等登上“黑榜”的27个生产经营主体,目前已全部被责令整改。
据悉,被列入“红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如因食品安全问题达不到“红榜”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将被撤出“红榜”榜单。被列入“黑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整改并经复查确认整改到位的,将被撤出“黑榜”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