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耀
母亲勤劳、善良。她吃苦耐劳的韧力、善良纯朴的秉性,让她的同龄人及她的儿女们心生敬爱。
母亲出生于1933年11月。她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她的话语却包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她说:“人啊,要多做好事、善事。要多帮助人、多交朋友,少与人为敌。”细细品来,耐人寻味,让人深思。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后,全家10亩地,6亩玉米小麦、4亩棉花的耕犁播种收,一家六口人的吃穿用度都落在母亲一个人瘦弱的肩上。尽管如此,母亲还是那么乐观。村里几个婶子大娘经常到我家聚会,母亲喜欢干净,虽然家里条件不是太好,土屋土炕,但收拾得井井有条、利利索索。
母亲很偏爱我。从小学到中专毕业,母亲始终把好吃的、好穿的都偷偷留给我。1981年,我考上了高中。当时学校条件非常艰苦,要带饭上学,每周回家一次带足下周吃的干粮、咸菜。母亲总是偷偷在锅底给我蒸几个白面花卷,而她只吃玉米饼子和红薯。
记得高中时的一个秋天,我周日回家。看到母亲一个人推着如山的棉花秸秆推车,在坑洼不平的崎岖小路上艰难行走,我的心里像刀扎一样。为了不再给家里增加负担,我说什么也不去上学了。母亲知道后,非常着急,自己默默流泪。我从来没有看到她这样伤心过。她对我和蔼地说:“咱家为什么这么苦、这么穷?就是不识字、没文化,千万不要和娘一样啊。一定要争口气,这点困难咱能过得去。”
1985年,我离开东光老家,到深泽县委工作,一年也就回老家一趟。哥哥、妹妹抱怨:你这个儿子白养了。但是母亲一句埋怨的话也没有说过,而是劝我安心工作,不要惦记家里。我用参加工作后第一个月的工资61.5元,给父母、爷爷、奶奶、哥哥、妹妹各买了一件礼物,以表达我对家人的感激之情。
1990年,我调回东光县工作。那时,我大女儿刚出生,爱人工作尚未落实,生活拮据。父母把仅存的4000元资助了我,还经常给我送来米面油。每次他们来城里,我心里都不是滋味。那时候4000元,对一个靠天吃饭的农村家庭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是他们的血汗钱啊!那一天,我彻夜难眠,流泪满面……
回首往事,心潮起伏。我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孩子,成长为一名党的干部,首先要感谢党的培养,感谢关心关爱我的师长、同事、朋友,更值得骄傲和自豪的是我拥有一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