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近日,市城管局公开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载明,2022年6月23日,当事人李某在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在浮阳北大道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挖掘面积约22平方米,其行为已违反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此,沧州市城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李某罚款一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