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利娜 记者 张楠)近日,海兴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引起的执行案。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重拾信任,达成和解。
2020年12月5日,王军(化名)因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向李强(化名)借款3万元。王军承诺于2020年12月17日前还款,如未还款则增加违约金1万元。还款期限到了,但王军并未依约还款。李强多次催讨,王军却一直拒绝偿还借款。
无奈之下,李强将王军告上法庭。海兴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双方约定,王军于2022年5月1日前给付李强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让人想不到的是,王军再次爽约。为此,李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王军名下的财产信息进行查控,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随后多次联系王军,王军答应还款,却一直没有任何实质性行动。
执行法官赶到王军的居住地进行调查,发现他并不在家中。于是,执行法官又赶到王军打工的工地,与王军见面沟通,得知因为疫情原因,王军近两年几乎没有收入,家庭生活困难,很难一次性还清欠款。王军为此请求执行法官帮忙再次调解。
考虑到王军的经济状况,执行法官积极与李强进行沟通,告诉他王军面临的实际困难,劝他多理解王军的难处。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李强和王军再次达成和解协议:王军分3期偿还本金,每期间隔两个月,利息在最后一期一次性给付。
今年8月5日,王军依约将第1期还款1万元交到海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