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米伟 记者 张楠)近日,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沧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沧县警方依法对他的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8月2日晚上9点多,沧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范炳锋带领旧州交警中队民警在沧县李寨线大亨酒店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一辆没有悬挂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行驶到卡点附近,突然停在马路中央。民警意识到司机可能涉嫌酒驾,当即将车拦住。民警对没戴头盔的司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发现,李某持有C1驾驶证,并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且他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民警对李某进行批评和教育后,依法对李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750元、驾驶证记31分并注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