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从2022年7月1日起,我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0元。
调整后,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1300元。经过这次提升,我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标准将高于全国平均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