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历城法院审结一起“带孙费”案件。老刘念及儿子刘某某和儿媳在外奔波,带两个孩子不容易,就主动将大孙子小刘带在身边抚养。刘某某还给父亲老刘写了个协议,承诺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
但自打写了协议,刘某某没有付过抚养费,协议也成了“空头支票”。老刘碍于亲情,多次与刘某某沟通此事,但刘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老刘一怒之下,将刘某某起诉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父亲向孩子爷爷支付“带孙费”两万余元。
据《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