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
禁止未成年人
直播打赏
《意见》指出,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的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素质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社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四部门提出相关意见。
《意见》对未成年人提出规范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络平台应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或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
严控未成年人
成为主播
在未成年人主播方面,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意见》要求,平台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
《意见》还对“青少年模式”提出了优化升级的要求,平台应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并优化模式功能配置。此外,《意见》还提出,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重要功能应用。《意见》指出,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一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
此外,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对此,《意见》要求,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并且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或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
平台方需
进一步完善技术
在互联网独立分析师丁道师看来,新规的出台是意料之中的,“之前就已经出台了未成年游戏打赏规定,这次把范围进一步扩大了”。
这些规定的出台是对现实问题的回应。近年来,未成年人利用家长账号为主播打赏的案例层出不穷。据媒体报道,2020年,江苏一名市民卖房用来还债的40万元被孩子用于直播刷礼物、玩网络游戏,最终银行卡内只剩0.23元。同年,还曝出了一名16岁少年在观看直播时,累计给主播打赏了近200万元的新闻。
“未成年人在对社会各种事物的认知上,有不成熟的地方,比如沉迷游戏、过度打赏、粉丝应援等,他们的三观尚未完全确立,需要社会制定规则来引导和规范他们的行为。此次新规的出台,正是国家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措施。”浙大城市学院传媒学院院长沈爱国教授告诉记者。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新规的出台意味着未成年防沉迷进入了细分领域。
对于《意见》的落地,盘和林认为,这不仅需要行业进一步自律和官方治理加大力度,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其中的重点就是网络平台从技术上进一步完善。“比如平台的实名制认证,不仅要在注册的时候认证,也要考虑在使用的时候进行身份验证,以防止青少年借成年人注册信息绕过监管。”盘和林说。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