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直播卖货越来越多,网络直播卖货产生纠纷,该如何进行责任界定?对此,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网络直播卖货民事责任承担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规定》第11条对平台内经营者开设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的情形作出规定,明确平台内经营者的工作人员作出虚假宣传等,平台内经营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规定》第12条明确,直播间运营者要能够证明已经标明了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并且要达到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程度。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