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宝鸡市的侯先生在手机上看到一则“网络筹钱救父”的新闻——江西省吉安市90后小伙朱某乙在微博发起“每人借我10块钱”倡议,只为拯救他身患骨髓瘤的父亲。
出于好心,侯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捐助了500元,不曾想自此对方紧紧抓住了他这棵“救命稻草”,三番五次找他借钱。四年来,他共借给对方十万余元,而等自己需用钱讨还时,对方却一再推脱,玩起了“失联”,甚至恶语相向。
无奈之下,侯先生将朱某乙及其姐姐朱某甲起诉至法院。2021年12月5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下达判决,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清偿原告借款本金9839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如未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应当加倍支付债务利息。
侯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庭审时朱某乙姐弟俩都未出庭,姐姐朱某甲邮寄了答辩书。他将判决书发给朱某乙后,对方态度仍很“嚣张”,称其“拿着鸡毛当令箭”“我没钱还你拿什么都没有用”。
朱某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从来没想过不还钱,但收入有限没钱还。由于侯先生一直催促还款,闹得人尽皆知,“大家都觉得我是骗子,工作也丢了。”他称,自己现在在深圳干着两份兼职,会“尽快还钱”。
四年借款十余万元
讨债不成反遭骂
“我有个很疯狂的想法,大家每人借我10元钱,有5万个人借给我就可以带爸爸去做骨髓移植手术了。我每个月拿出3000元归还,一个月还300个人,13年可以还完。”2015年,江西吉安90后小伙朱某乙在微博发出倡议,筹钱救治他身患骨髓瘤的父亲。
当地媒体注意到这则信息,在向小伙父亲的主治医生求证后刊发报道。远在陕西的侯先生彼时注意到这则新闻,但未在意。2017年,他偶然间再次看到此新闻。“还没治好吗?”心生疑惑的他打电话过去核实,得知确未治好。
侯先生告诉记者,因担心筹款平台会抽取手续费,便添加了朱某甲的微信,并捐助了500元善款。“一开始,朱某甲姐弟每天会把给他们父亲治病花费的明细,以及接受捐赠的数额发在微信朋友圈,让人感觉挺靠谱的。”
2018年5月,朱某甲父亲病情复发住院,向侯先生开口借钱,“借了3.5万元,出院时还了不到2万元”。2018年8月,父亲病情恶化,朱某甲又多次向侯先生借钱。在其父去世后,又以“没有丧葬费”为由借钱,侯先生又借了1万元出去。
从2018年9月到2019年7月,朱某姐弟先后以“姐姐自杀大出血”“帮助朱某甲保住工作”等各种理由,先后向侯先生借款共计十余万元。
2019年9月,朱某乙又以女儿生病为由向侯先生借钱,侯先生置之不理又被对方微信“拉黑”,之后两姐弟都联系不上。无奈之下,侯先生先后联系到朱某甲老家村支书以及吉安信访部门进行投诉。
2020年12月30日,湖南华容县新河乡政府(朱某甲夫家所在地)作出书面答复称,对于侯先生反映被骗钱一事,当地成立工作专班,多次调查协商,朱某甲对此予以否认。因事发地为江西,建议侯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或报案。
“那次之后,或许他们是被吓到了,主动把我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并答应从2021年1月开始,每月还款3000元到5000元。”侯先生称,截至2021年5月,朱某乙三个月总共还款2000元,离他借出去的数额相差甚远。
侯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疑因经常被催促还钱,朱某乙姐弟显得颇为不耐烦,甚至恶语相向,威胁自杀不还钱。侯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姐弟俩共同清偿欠款
2021年8月10日,记者报道此事后,当晚,朱某乙便给侯先生发去信息称,他没有想过赖账,他姐出嫁了,他来承担债务。
2021年9月2日,侯先生和朱某乙通过电子签名小程序签署了一份个人欠条。内容显示,朱某乙向侯先生借取本金10万元整,借款年利率2%,自2021年9月2日出借,需在2023年2月28日归还,自2021年10月12日起每月按月付息,到期全额归还本金。
该欠条还注明,本金为102000元,但因单笔最高限额为10万元,所以将利息写为2%。
而在这之后,侯先生却接到朱某甲的电话,称其从未向侯先生借过钱,也没有写过欠条。侯先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在联系朱家姐弟时添加的两个微信号极有可能都为朱某乙所有。
2021年12月5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清偿原告侯先生借款本金9839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未按该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侯先生告诉记者,在他将判决书发给朱某乙后,没想到对方回复:“你以为你拿着这个就能鸡毛当令箭,我没钱还你拿什么都没有用。”
对于自己曾“辱骂威胁”侯先生一事,朱某乙称“自己确实做得不对”,但由于侯先生一直催促欠款,还打电话到村里和自己上班的公司,闹得人尽皆知,“工作也丢了,大家都认为我是个骗子”。
朱某乙称,自己现在在深圳做着两份兼职工作,“现在就是要尽快把钱还完”。
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