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圣哲)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高效为民 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法院认真做好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案款发放期限由30天缩短到15天。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发放案款10322笔,共计18.86亿元。
近年来,我市法院采取加强案款管理、强化期限管控、深化执行改革、发挥统一指挥职能、强化司法救助等一系列高效为民执行措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我市法院加强案款管理,所有执行案款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均使用案款系统进行新收和发放。案款系统由专人负责、每日预警,做到发放不超期。截至11月10日,沧州辖区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6.7天,较去年同期缩短31.1天。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省参与执行办案模式试点改革的唯一一家中级法院,打破传统的“一人包案、单线推进”工作模式,创建“集约化、流程化、任务化”执行办案新模式,先后开展“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执行行动。
目前,我市法院正在全力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持续加大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力度,实现了搜查、扣押、拘传、拘留、拒执入刑等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