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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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是“家事”也是“国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明确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有利于教育好、培育出高质量的、健康的下一代。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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