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5日
第20版:20

首先,律师阿姨给我们介绍了有关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12周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不可以骑电动车上路,我们一定要牢记。

接着,她们还给我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现象。你知道什么叫校园欺凌吗?校园欺凌就是殴打同学、给别人起一些难听的绰号、辱骂同学、向同学索要钱财等。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们一定要远离暴力,暴力最终会触到“法律红线”。

本报小记者(新华小学4年级11班) 贾祎然

《民法典》伴我行

讲座非常精彩,两位律师阿姨通过一个个案例给我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如何预防,还讲了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案件。

我听得很认真,虽然以前也观看过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片和网络讲座,但这次通过她们的详细讲解,我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如果我们在学校里遇到校园欺凌的行为,绝不能袖手旁观,要主动制止,并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

班级有班规,学校有校规,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更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法守法。

本报小记者(新华小学5年级9班) 桑易杉

2021-09-15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35269.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