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近日,盐山的于先生驾车正常行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被对方索要2000元。盐山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负全责。最终,电动自行车车主放弃索赔。 (9月7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铃儿响叮当:“私了”的做法不可取。遇到事故先报警,让交警来定责。
@小个子:为交警“不和稀泥”的判罚叫好!
@绿叶家的向日葵: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这事可不能含糊。
@快乐无限:“谁弱谁有理”,行不通了!
@云淡风轻:交通规则不是单给机动车制定的。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童颜无忌:现在一些骑电动自行车太霸道了,横冲直撞,根本不看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