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发布通知
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自8月27日起,将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80元调整为6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个样本20元调整为15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个样本30元调整为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