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沧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21年3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