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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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房起火造成损失,谁来担责

律师说法:如因线路老化引起,房主应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张婧

【读者求助】 日前,市民崔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她从2018年开始,一直在市区光荣路某小区租房住,按时缴纳房费,对房子维护的也比较用心,因此和房主相处的比较融洽。可两个月前,崔女士租住的房子发生了火灾。虽然火情不大,但房子的阳台窗框、南侧卧室内墙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后来经过检查发现,是因为房子的线路老化引发的火灾。

“房东让我自己维修,并要求我对房子损坏进行赔偿。可我觉得,火灾是由于房子的线路老化引起的,和我没有直接关系。火灾把我的电脑和床铺都烧坏了,我觉得我的损失该由房东负责。我想请记者帮忙咨询一下律师,租住的房屋起火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崔女士说。

【律师说法】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郑洁律师认为,如果火灾是因线路老化引起,作为出租方的房主应承担责任。

崔女士租房东的房子,两人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或约定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崔女士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情况下,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崔女士如果有证据证实因线路老化发生火灾造成了损失,依据《民法典》“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规定,房东应保证交付给崔女士的房屋能正常使用,如:水、电、安全等。因未提供符合约定的房屋及设施造成的损失,应由房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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