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与公安部等出台指导意见,严惩以“被害”为名设局索财,让“碰瓷”者“碰壁”。
近年来,各种“碰瓷”招数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有人甚至以“碰瓷”为业,组成犯罪团伙作案,或“碰瓷”不成就直接抢劫。
有了司法撑腰,遇上“碰瓷”行为,每个人也要敢于斗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碰瓷”者没有可乘之机。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