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冯慧媛 记者 唐慧)近日,肃宁一个餐饮店店主因在牛肉板面底料中添加罂粟,被肃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去年9月,肃宁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某餐饮店店主在牛肉板面的底料中添加罂粟。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到某餐饮店中核实情况。
经询问,餐饮店老板何某某对在牛肉板面的底料中添加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在餐饮店后厨里的一个红色塑料袋中,发现了还未用完的罂粟。民警现场在牛肉板面的底料中提取出罂粟壳,并进行了鉴定。
去年9月16日,何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肃宁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肃宁检察院对何某某批准逮捕。
去年11月23日,肃宁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肃宁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肃宁法院经审理,以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