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维权律师、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学敏: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对方适当帮助。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物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获得的赠与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如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则为个人财产。本案中,夫妻婚后所购车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有。一方如主张车辆为个人所有,要依法提供证据。女方主张该车是她父亲全款出资为她购买,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本案中,女方身体残疾,夫妻双方离婚时,男方应依法给予女方经济帮助。在双方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根据男方个人财产状况,法院可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判决。本案中,法官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女方的现实,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