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从今天开始,本报将陆续推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严细深实快”作风推进司法为民的系列报道。
在司法实践中,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作风建设为突破,扭住关键环节,把为民服务落细落实,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信息化与法院工作融合,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主要应用数据持续保持全省第一。其作风建设经验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会议上交流,人民群众也在不断提质升级的诉讼服务中有了更多获得感。
本报记者 李圣哲 摄影报道
案子开庭了,公诉席、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今年以来,这样的审判在我市法院系统屡见不鲜。上诉人、被告人等有的坐在家里,有的在高速服务区内,有的就在看守所里……他们“随时随地”参加诉讼。
据悉,这是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创新之举。我市法院系统推行网上诉讼,规范开展互联网庭审工作,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了“沧州经验”。
为有效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确保防疫和审判同步推进,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利用三方远程庭审推进办案,确保审判工作不停歇、不缺位,有力惩戒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社会安全稳定的防线。
涉黑案件网上审理
“现在开庭!”
2月18日,伴随着审判长铿锵有力的话语,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黄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拉开序幕。这是我市首例通过远程庭审并当庭宣判的涉黑案件。
与以往不同的是,公诉席、被告席空无一人,整个庭审现场只有法官、书记员和辩护人。再看庭审画面显示器上,法官、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画面齐整,问答有序,声音清晰。一套远程庭审终端,成为刑事诉讼各方连接的桥梁。
被告人张某某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首例涉黑案件的漏网人员,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抢劫罪等罪名,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保障案件如期审理,同时避免人员聚集产生疫情感染风险,黄骅市人民法院决定进行远程庭审。
张某某涉黑案件如期开庭,黄骅市人民法院院长郭淑仙担任审判长,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庞丽敏在检察院远程公诉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在黄骅市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参加庭审。通过屏幕上的“面对面”,庭审流程顺利完成。
休庭后,合议庭立即对案件进行合议,并将评议意见当场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全程在线观看庭审的审委会委员实时讨论后,最后作出同意合议庭意见的决定。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依法判决张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4000元。
让当事人“随时随地”
参加诉讼活动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在全市法院系统推行网上庭审等线上诉讼服务,打破了传统诉讼活动时空上的限制,让当事人真正实现“随时随地”参加诉讼活动,确保司法服务在疫情期间“不打烊”,有效地降低了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
“没想到,在出差的路上也能参加庭审,真是太方便了!”一场庭审结束后,上诉人郝某某激动地说。这次,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庭审开到了高速服务区。
日前,一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正准备网上开庭。沟通过程中,案件主办法官常秀良发现,上诉人郝某某并没有在室内开庭,而是一直坐在车上。常秀良一问才知道,郝某某因临时工作安排需要出差,已经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着。
为了保证郝某的行车安全,常秀良通知郝某某将车开进最近的高速服务区。随后,郝某某利用手机参加庭审。
近半个小时后,庭审结束。郝某某安心地奔赴出差目的地。
……
全市法院系统已
网上审理7084起案件
截止到目前,我市法院系统已网上开庭审理7084起案件,数量居全省首位。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开展互联网庭审工作,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了范本。他们根据互联网开庭特点,制订了《关于利用互联网进行庭审的指导意见》,受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制作了《网上开庭笔录模板》,被全省多家法院借鉴;改进了传统开庭传票的内容和形式,在全市启用新版传票;对法官、书记员进行线上培训,确保所有法官和书记员将网上开庭作为一项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制作《当事人网上开庭软件下载安装教程》等,便于当事人掌握参加网上开庭操作流程,为互联网开庭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河南、云南、湖南等地多家法院对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庭审的经验进行了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