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教育用地等
近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鞠官屯村土地共计32.0185公顷(约480.2775亩),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此次拟征收该村位于永济路以南的土地,土地“四至”为:东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沧州市教育局,南至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永济路、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