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6日
第10版:10

不是“我弱我有理”

简工博

最近,上海一则交通事故引发热议:一辆非机动车闯红灯左转弯撞上一辆正常直行的出租车,交警判定受伤的骑车人负全责,并明确表示,受伤了就认为对方多少要承担点责任,“没有这个说法的”。

在一些人朴素的认知里,行人、非机动车属于弱势一方,在事故中受伤也值得同情。因此,在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应赔偿上,交警等执法人员应该向弱势群体倾斜。

但法律作为社会运行的刚性准则,绝不是“谁弱谁有理、谁强谁担责”。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认定、不和稀泥的执法,是对法治精神的彰显,也是对交通行为弱势一方的真正保护。

如果在司法实践中一味将“肉包铁”作为弱者,只“保护”而不追究其违法责任,就可能导致更多人无视交通法规,这反而增加了交通行为中弱者受到伤害的风险。

2025-05-16 简工博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63459.html 1 不是“我弱我有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