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区政府拟征收小赵庄乡孙庄子村、芦家园村各1宗土地。
拟征收的孙庄子村土地面积0.1534公顷,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该土地位于解放路以南,“四至”为:东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拟征收的芦家园村土地面积0.2267公顷,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该土地位于解放路以南,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