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8日
第02版:02

新版火灾统计管理规定5月1日起施行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等级划分标准调整

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版规定将全国火灾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由公安部调整为国家消防救援局;根据火灾伤亡救治资料和医学研究临床数据,将火灾死亡统计时限从7日延长至30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原“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对应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损失等级划分标准,分别调整为“3000万元、1亿元、3亿元”。

新版规定还增加了“轻微火灾”分类,明确“无人员伤亡且直接财产损失低于1000元的为轻微火灾”。

2025-04-28 新版火灾统计管理规定5月1日起施行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62055.html 1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等级划分标准调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