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唐慧 通讯员 刘黎明 张丽娟)近日,孟村一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近日,孟村交警大队民警在当地查酒驾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行驶时表现异常,当即将其拦停。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男子李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当地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向孟村法院提起公诉后,孟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
孟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鉴于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孟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