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近日,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善康食品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沧州善康食品有限公司罚款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