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平安沧州、法治沧州建设,沧州市政协与沧州日报社联合开办法治类互动专栏《我来帮你问》,向社会面收集涉法问题、意见和建议,给予专业解答。
市区谭先生:我购买了某小区的房产,2016年拿到了新房的钥匙。由于开发商没有按时缴纳燃气初装费,导致房屋始终不通燃气。相关部门建议我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本期解答律师:陈静 市政协委员、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首先,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就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的管道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应计入开发建设成本,由开发商与燃气公司进行结算,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应由业主单独承担。因此,开发商未缴纳燃气初装费导致无法通气,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次,关于诉讼时效。业主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因此,即使问题已经存在多年,仍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应当提交针对该事宜,多次找开发商等相关部门解决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用以证实诉讼时效中断。
再次,收集证据。业主应当提交与该案有关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验收文件等证据材料。
最后,提交诉讼材料。如起诉状、原告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起诉状原件至少三份,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委托他人代理,可提交委托书等委托手续。将以上诉讼材料提交购房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