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制定《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我市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项最高支持10万元。实施“揭榜挂帅”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每项最高支持不超过300万元。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对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按获得国家支持经费的1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或引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项支持100万元至500万元。对盐碱地综合利用特色产业基础研究、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通过国审、省审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5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