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孙庄子村两块土地拟征收
近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孙庄子村两块土地,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建设。
拟征收的第一块土地“四至”为:东至开济街,西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东风路、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9.0882公顷。
拟征收的第二块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3.13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