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近日,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运河区言午电动车销售店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的1辆电动自行车,以串联连接方式安装的5块蓄电池与该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中标明的额定电压、蓄电池型号、蓄电池容量的产品合格证参数不符。上述改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行为,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违反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运河区言午电动车销售店罚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