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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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一女子与丈夫离婚后,因前夫此前曾有借款,被债主告上法庭——

“婚内借款”该谁还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刘黎明 王占魁

“魏法官,感谢您维护了我的权益……”近日,在孟村法院,孟村女子李某不停地感谢办案法官。

原来,李某的前夫婚内先后向他人借款25万元。两人离婚后,她和前夫被债主告上法庭。孟村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李某对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这笔借款并不知情。随后,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的前夫独自偿还借款。

前夫借款25万元

女子一同被起诉

孟村女子李某与男子张某是一对夫妻。两人结婚6年后,于2022年9月因感情不和离婚。

实际上,在两人结婚后不久,张某就以各种理由多次向其好友刘某借钱。刘某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先后借给张某共`计25万元。

借款到期后,张某并未如约偿还借款,也从未向刘某支付过利息。

去年11月,已经与张某离婚近两年的李某突然接到法院传票。此时,李某才知道,刘某将她和前夫张某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两人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25万元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两被告各执一词

法官调解未果

孟村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张某表示,他在与李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了很多钱,这些钱用于与李某的家庭生活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应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李某则表示,她对离婚前张某向刘某的多次借款一事并不知情,且张某并未将钱用于家庭生活支出。她与张某已经离婚了,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由于张某和李某对借款一事分歧较大,法官未能调解成功,随即安排庭审事宜。

法院依法判决

前夫偿还借款

去年12月9日,孟村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法官经审理认为,根据刘某提供的张某写下的借条,可以认定张某与刘某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约定的借期届满后,张某未按期还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应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

法官表示,本案所涉及的借款虽然发生在张某和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借款仅由张某一个人确认。因为张某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借款用于他和李某两人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他与李某离婚时也没将这笔借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张某要求前妻李某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要求不应该受到支持。

据此,孟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张某偿还借款25万元。

法官告诉笔者,在法院判决后不久,张某履行了判决义务,偿还了全部借款。

2025-01-02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刘黎明 王占魁 孟村一女子与丈夫离婚后,因前夫此前曾有借款,被债主告上法庭——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51504.html 1 “婚内借款”该谁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