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部门:
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要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
对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就业的、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