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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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一名男子工作期间受伤,索要工伤赔偿遇阻后申请法律援助——

“全程援助”帮他要回赔偿款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刘畅

沧县男子伊某在工作期间被撞伤,索要赔偿遇到难题。接到伊某的申请后,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伸出援手,两次委派援助律师,帮助伊某要回赔偿款。

工人受伤提起仲裁

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2017年7月,伊某在北京华凯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沧县分公司)负责打纸边工作。多年来,华凯沧县分公司始终未与伊某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1月14日,伊某在华凯沧县分公司院内被撞伤。经交管部门认定,伊某无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当日,伊某被送到沧州市中心医院治疗,共住院27天。期间,华凯沧县分公司为伊某支付了6.8万余元医疗费。伊某出院后向公司索要赔偿无果,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随即,伊某向沧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沧县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自己与华凯沧县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沧县仲裁委经裁决,确认2017年7月至事故发生时,伊某与华凯沧县分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华凯沧县分公司不满沧县仲裁委的裁决,先后提起一审和二审诉讼。两级法院均驳回华凯沧县分公司的诉求,维持了沧县仲裁委的裁定。

人社部门认定工伤

伤者申请法律援助

被确认与华凯沧县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伊某根据裁决书,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沧州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还向相关部门申请伤残鉴定。

沧州市人社局审查材料后,认定伊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经司法鉴定,伊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7个月。

在伊某受伤后,伊某的妻子放弃了工作,始终在他身边照料。在此期间,夫妻双双失去收入来源,基本生活保障都成了问题。

想到自己根本请不起律师索要工伤赔偿,伊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奈向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律师援助中心介入

帮受助人打赢官司

正当伊某向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案情时,他突然收到华凯沧县分公司不服沧州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向运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材料。华凯沧县分公司认为,伊某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详细了解伊某的家庭情况和案情详情后,专门委派律师孙静和柴艳茹对伊某进行援助。

今年年初,运河区法院经过审理,就华凯沧县分公司提起的行政诉讼作出判决:驳回华凯沧县分公司的诉求。华凯沧县分公司不服判决,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

再次委派律师援手

受助人拿到赔偿款

在此期间,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关注着伊某案件的发展,适时对伊某进行法律援助。

今年6月,为帮助伊某讨要工伤赔偿等,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委派律师孙静继续对伊某施以援手。在律师的帮助下,伊某就工伤赔偿向沧县仲裁委申请仲裁。此时华凯沧县分公司已经注销,沧县仲裁委为此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在律师的指导下,伊某向沧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华凯沧县分公司给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共计28.3万余元。

8月19日,在沧县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6.8万余元。由于华凯沧县分公司已注销,所以北京华凯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赔偿伊某各项费用共计14万元;伊某放弃其他诉求。

时间不长,伊某拿到了14万元赔偿款。至此,在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这起历经3年的工伤赔偿纠纷案圆满解决。

2024-12-13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刘畅 沧县一名男子工作期间受伤,索要工伤赔偿遇阻后申请法律援助——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49591.html 1 “全程援助”帮他要回赔偿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