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
第02版:02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韵达速递东光分公司 被罚款500元

近日,沧州市邮政管理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东光分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其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沧州市邮政管理局对沧州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东光分公司处以罚款500元。

2024-12-12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49478.html 1 韵达速递东光分公司 被罚款500元 /enpproperty-->